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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手册

来源:114人才网 时间:2022-12-01 作者:114人才网 浏览量:

员工手册

20V1

 

前言

 

 

欢迎您加入XXXX公司大家庭!

为了帮助您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我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与管理特点制定了这本《员工手册》。

本手册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它,您可以了解到公司的文化和管理理念,您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您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多方面的内容。本手册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情况的变化发展在履行民主程序后而进行更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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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入职指引

1、 个人资料

1新录用工入职当天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入职手续登记表》、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免冠近照4张、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医保手册原件等。

(2)当您所提供的入职资料有更改或补充时,请您于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说明及变更材料交给人力资源部,以确保您的各项权益。如逾期未通知公司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等责任由员工承担。

3公司要求正直诚,并保留审查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个人资料如有虚假或隐瞒除由员工本人一概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外,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试用与转正

2.1  试用期

试用期是公司与员工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查期。试用期的期限依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

2.1.1在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 不符合公司招聘需求中提出的岗位要求、及岗位描述书中的要求的;

(2) 不符合员工在公司招聘面试过程中提供的个人简历中的相关工作技能、经验和背景等的; 

(3) 公司递交的所有相关个人信息中有欺骗、隐瞒和谎称等情形的;

(4) 不符合有关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办理劳动就业手续要求的;

(5) 不积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政府或行政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劳动就业手续要求的;

(6) 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7) 曾被以前工作单位予以违纪、违规处罚的; 

(8) 试用期内旷工1天及以上的;

(9) 酗酒、吸毒的;

(10)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提供人力资源部要求的适当的个人信息;

(11) 试用期内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12) 在试用期内未完成人力资源部要求的社会保险、录用等必备手续的;

(13) 在试用期内出现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14) 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2.1.2  试用期培训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正式入职时间从培训之日起计算,培训时间一周到半个月不等。

正式入职后,如发现员工在某些工作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公司将组织相应的培训。

2.1.3  新员工指导

为了使初到公司的新员工更容易地了解公司的历史和文化,树立公司人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明确工作的规范和要求,顺利地投入到工作中,公司对所有新入职员工统一安排培训进行考核。

2.2  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公司根据新员工在本岗位的试用表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按照试用期录用条件对员工试用期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考核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对于表现出色的试用期员工,经公司批准,可提前转正。

 

二、 劳动合同管理

为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凡公司录用的符合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的签订

新录用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安排到岗位报到。

2、 劳动合同的变更

1)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体力等)、健康状况,公司可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职务和地点。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公司可以在内部不同部门/业务集团间调整岗位。

2法定情形出现时(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及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双方应当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等)。

3员工不胜任工作时,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和职责,员工应予服从。不服从工作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导致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医疗期协议、培训协议等)的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或出现法律规定不能终止的情形时,劳动合同期限顺延。

5内部调动、工作岗位变更后,执行新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6公司业务战略调整、组织机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不良、岗位消失、编制减少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安排其待岗,待岗期间的待遇执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待岗协议,并严格执行待岗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3、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前,如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合同到期日前30向员工发出合同续签意向书。

1员工应在意向中规定的日期前答公司是否同意续签。

2员工同意续签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公司办理续签手续。

3以下三种情形将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回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未在规定日期前答复;

员工同意续签,但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续签手续。

2)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提前30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的形式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的解除

依据法律规定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员工提出辞职的;

(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

6)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7)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8)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9)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2)根据国家规定允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5、 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应履行交接手续。员工辞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试用期间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30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纸版)《辞职申请书》和《辞职审批单》,在完全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公司批准的离岗日前,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如员工未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公司或在离职日期前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予以赔偿。

任何对公司的欠款均应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与财务部结算完毕,否则将按未办结离职手续处理。

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员工应持《离职手续移交表》和《离职原因调查表》至人力资源部,经审查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将为员工办结离职手续。

 

三、 考勤和休假

公司通过考勤打卡系统记录考勤,考勤管理原则为属地化管理,即以员工的工作地作为其考勤记录地。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进行考勤记录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休假情况进行申报;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审批员工的异常考勤申报及休假申请。员工请假最小单位以小时为单位。

1、 工作时间

1.1  公司实行8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除外),每周5天,自每周一至周五;

作息时间: 9:00—17:00

午餐时间:12:00—13:00(员工在此时间内就餐,就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1.2  特殊岗位需按照其他作息时间工作的,需由分管高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执行。

1.3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按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津贴或安排倒休。

(1)公司因工作、生产或其他原因需要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从事生产工作的为加班。

2员工加班必须履行公司规定的加班审批手续,方可享受加班待遇。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加班,以公司所发放的《加班通知单》为据,方可执行。未经上述审批手续,擅自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3)适用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加班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4)员工倒休,需提前3天填写《倒休申请表》,并由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员工倒休应在3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审批通过后的《倒休申请表》由员工保存,在月底结算考勤时,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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